综合自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长安街知事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增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两个月前突然被免职的河北高院副院长赵增国有了新消息:已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动投案,并被开除党籍、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
赵增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增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3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始至今,包括赵增国在内,河北已有至少5名省管干部主动投案,涵盖公检法司等领域。比如,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晓明、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许振霞、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张建芬、石家庄监狱监狱长刘建华等相继主动投案。此外,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7月起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赵增国,男,汉族,1964年10月生,石家庄市无极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长期在河北省高院工作,曾任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8年3月出任邯郸中院院长,8年后重回省高院,2019年5月任副院长。今年7月29日,赵增国被免去河北省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9月29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赵增国主动投案。1986.07-1987.07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1987.07-1989.0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1989.02-1993.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组科员;1993.04-1996.1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96.10-2000.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2000.04-2003.0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秘书(副处级);2003.06-2004.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2004.05-2008.0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8.02-2008.03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08.03-2016.10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10-2016.12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2016.12-2019.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9.05-2019.08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9.08-2021.0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